這是一本很有意義的小說,又悲又喜的小說。這本小說記述了由作者剛考進大學至他的女朋友去世的生活點滴。他籍着自己的醫學經驗去教我們要珍惜生命和眼前的所有東西,而我,看完這本書後,也當頭棒喝。
我認為這本書最感人的地方是學明的女朋友得知自己患上乳癌第二期的時候。她患上癌症之後,她一直都是滿面憂愁的樣子,但學明不但沒有氣餒,反而不離不棄地照顧她,照顧得無微不至,體貼入微。結果需要切除左邊的乳房以及接受化療和電療。手術進行得非常成功,但接受化療的過程後,她經常會嘔吐和掉髮的現象。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好幸福,有那麼健康的身體。但後來,慧心舊疾復發,癌細胞還伸廷至右大腿,令右大腿斷骨,後來得知她由第二期惡化至第四期,即是末期。最後,她決定隨家人到美國接受治療,因為美國有較多乳癌的個案,還有更發達的醫療設備。她臨走前,她叫學明在她死後要盡快找個新歡,不想他整輩子都是單身地過,那時,我覺得她真的很偉大,別的要自己的男朋友與任何女性交往,但她卻要自己的男朋友在她離世後盡快找個新歡。但最後還是醫不了。而學明為了紀念去世了的女朋友,他搬進一間近山近海的單位,表示對慧心的愛。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教會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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