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2
【本報訊】靠綜援過活的狠心父母,有錢買煙,卻無錢買奶粉,將三個月大女嬰活生生餓死。
女嬰於去年 3月 7日出生,當時良好,體重正常,有 2.89公斤。至同年 6月 26日,黃發現女嬰在住所內昏迷於是報警。救護員到現場,女嬰已沒有呼吸脈搏,送往屯門證實死亡,案件交警方調查。
皮下脂肪幾乎完全流失
驗屍顯示,女嬰去世時身體瘦弱,體重僅得 2.667公斤,比出生時還輕,較三個月大女嬰標準體重 5.6公斤輕逾 53%;皮下及內臟周圍的脂肪組織幾乎完全流失,重要器官心、肝、脾、腎臟及胸腺的重量,較同齡標準低。
首被告在警誡下透露,他與女被告共同照顧兒子及女嬰,惟女被告產女後狀況差,故他較多時間由他照顧,負責餵奶及洗澡。家庭每月領取 4,000元綜援金,用 400元買奶粉,餘下用來買尿片、食物及日常用品,亦會花 200至 300元買煙吸食。
讀後感:
我對報章中那名女嬰的父母感到十分之憤怒,因為他們竟然會把自己的親生骨肉活生生地餓死,他們真夠冷血的呢!難道孩子們不是父母心目中的寶貝麼?他們怎能夠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呢?為了買煙吸食,連孩子的起居飲食都照顧不了,怎樣配擔當父母這個角色呢?
另外,他們根本就是在蔑視生命的可貴及重要性嘛!由文中可見,女嬰於去年 3月 7日出生,當時良好,體重正常,有 2.89公斤;但她去世時的體重卻比出生時還要輕,只得2.667公斤,較三個月大女嬰標準體重 5.6公斤輕約 50%,她的皮下脂肪幾乎完全流失。他們根本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扼殺了一條小生命啊!只顧花錢買煙,沒時間照顧女嬰,導致今次慘案發生。我認為他們未有心理準備就不應該產下這名女嬰,或者如果他們真的沒有時間及經濟能力的話就把女嬰寄養於孤兒院中,至少可減少一宗悲劇發生。
有些夫婦想要生孩子卻沒有機會,他們卻不懂得珍視自己的寶貝,態度實在是悲劣之至。所以,我認為在為人父母之前,一定要有心理準備,不要”玩玩下”。
時下的確有很多年青人抱著"玩玩下"的心態,最後生下嬰兒,又不懂照顧他們,又怕被人知道,最後受傷的都是無辜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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