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明報專訊】指學校校政混亂而拒絕讓11歲兒子上學的非常父母,年初因違反入學令被判監3個月,兩人早前上訴,昨雖獲高院法官接納原審法官出錯,但經衡量證供後仍然駁回兩人上訴,只准許52歲母親保釋外出照顧兩子,父親則還押監房等候重新判刑。
兩名上訴人潘志輝(50歲)及梁淑芳(52歲)已離婚,但兩人於去年2至5月,認為幼子入讀的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校政混亂,拒絕讓他上學,違反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於2008年10月3日發出的入學令。
感想:
我看完這篇文章後,我覺得這兩對父母很有問題。人人都知道上學是能夠讓小朋友學到很多知識,無論是書本上的,或是生活上的。從老師,父母和學生的角度來看,上學是會令人更加進步的,有益而無害。而且,上學能結交新朋友,學習與人相處,識認群體生活,令自己的人際關係更加好。另外,現今政府已實行十二年免費教育,所以在香港的小朋友已經至少可以讀到十二年書,不用再擔心沒有金錢不能讀書。所以更加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對父母不讓自己的兒子上學,因為他們已經不需要再擔心因經濟問題,而不能自己的兒子讀書。所以我不明白為何這對父母不讓自己兒了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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