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打架遊客獲旅社賠12萬 是團費10倍 議員﹕難證是掩口費

年初三女導遊林如蓉與安徽旅客張勇夫婦打架而鬧上法庭一事,原來負責接團的「友佳旅遊」為平息事件,願向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賠償12萬港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8500元人民幣團費的逾10倍賠償額。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張勇與「翻版阿珍」林如蓉日前就購物問題發生爭拗,繼而動武,張勇當日激動地向傳媒展現頸上傷痕,又揚言一定要告上法庭。他與阿蓉其後被帶返警署調查,但不足24小時,他離開警署時口風一百八十度轉變,指只是一場誤會,又稱滿意導遊道歉及公司服務。雙方雖然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但最後同意簽保守行為,他並透過與阿蓉相同的大律師在庭外發表聲明,表示「在港數天經歷甜酸苦辣已結束」,之後返回內地。
張勇任職安徽司法機構
據本報了解,原來友佳已向張勇夫婦提出願賠償12萬港元,來自安徽淮南、任職司法機構的張勇亦已簽字同意,這消息昨日更在內地業界廣泛流傳;旅議會仍在調查這宗個案,並要求友佳盡快提交與內地組團社、導遊簽訂的合同副本。
證人稱先動手 警署內嚴審口供
商台主持人李慧玲昨晚亦在節目《左右大局》中引述知情人士說,張勇是內地公務員,在法庭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識,他當晚在警署留至凌晨3時,是因為有證人供稱是張勇先動手,故他對口供中一字一句都非常緊張。胡兆英在節目中亦承認,從深圳等地聽聞友佳向旅客賠償的消息,他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旅議會補鑊 提早抽查內地團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除非有人作證,證明案中人落口供前收受利益答應更改口供,或白紙黑字列明以金錢換取假口供,才有可能構成影響司法程序的懷疑,故難言當中是否影響司法程序。他又相信,好多投訴都係「下了啖氣」就不再控告,故難以指這是「掩口費」。
另外,對於旅議會本月1日實施的10招被指規管無效,旅議會決定即時厲行有關措施,主席胡兆英昨向本報表示,日內會派員到內地團隊所到之處巡查,了解是否有旅行社未有執行「一團一導遊」的規定。他又說,議會早有計劃抽查農曆新年期間來港的旅行團是否有跟足新指引,即與內地組團社及導遊訂立明確合同,但有見近日發生「翻版阿珍」事件,故現時決定提前抽樣調查。他指倘在巡查及抽查過程中發現有人違規,定會懲處。
據了解,雖然議會推新10招,但仍有旅行社私下跟導遊表示,旅行社與導遊簽訂合同的規定,延至本月18日始生效,故農曆年期間,雙方毋須簽約。

感想:導遊和旅客打架事件中,雖然雙方都有不對,雖然會影響旅行社的聲譽,但旅行社都不該用金錢去解決這問題。如果旅行社真的給「掩口費」張勇夫婦,那就犯了法,這便會更加影響旅行社的聲譽,而且會被檢控。希望有關機構會查證這件事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就不能縱容,一定要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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