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廣播電台「中國之聲」報道,宮小村在當地是出名的「童丐村」,村中長者說,該地丐業有百年歷史,早於民國年間已有人以行乞為業。由於10幾年前,村中一名殘疾人因乞討而致富,竟讓村民想到了靠「殘疾行乞」的脫貧財路。
約從1993年開始,村民陸續開始在鄰村、鄰縣甚至鄰省物色年齡尚小、智力正常的兒童,因身體正常博取不到別人同情心,兒童被拐賣回來後會遭虐待至殘,為了讓孩子看上去更可憐,一些村民還用刀割傷他們手腳,甚至潑硫酸燒毁面孔。
據了解,那些被拐去乞討的兒童叫「鄉」,逼他們乞討的叫「鄉主」,乞討的過程叫「帶鄉」,「帶鄉」足迹遍全國,如果「鄉」一天乞不到一定數額的錢,不僅沒飯吃,還要遭受毒打。最令人悲哀的是,「鄉」不單擺脫不了行乞命運,部分「鄉」在長大後,要麼成為「鄉主」助手,要麼自己當「鄉主」,繼續從事拐童乞討的勾當。
那些未來社會的主人翁,竟被人拐賣回來後會遭虐待至殘,目的就是借他們來討錢,多麼可悲我一件事呀。上梁不正下樑歪,他們長大後,要麼成為「鄉主」助手,要麼自己當「鄉主」,繼續從事拐童乞討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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