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男子偷象龜判160小時社會服務

男子偷象龜判160小時社會服務

一名失業六年的男子,在旺角偷走一隻價值九萬八千元的象龜,他早前承認盜竊罪,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說,被告有四名兩個月大至八歲女兒要照顧,若判被告入獄,等同懲罰他的家人,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被告親自求情時承認犯錯,希望獲家人原諒。

四十三歲的被告上月在旺角通菜街一間水族館,偷走一隻大約三吋長的白化蘇卡達象龜,兩日後企圖在附近另一間店舖轉售時,揭發事件。
蘇卡達象龜俗稱「盾臂龜」,是世上體積第三大的陸龜,有大塊鱗片覆蓋,有如盾牌,壽命可長達七十五年。
感想:我認為從這件事件中看到,被告雖然偷走一隻價值九萬八千元的象龜,但是他因為雖要照顧他的四名兩個月大至八歲女兒,才偷的。從此事中,我們可以看到,本港的貧窮人士十分多,有些人都是因為自己的家人而放低自己的自尊,去做一些十分難堪的事情,如汁紙皮等等。而政府每年都用很多錢去建做一些根本是無用的物品,又不用這些錢去幫助貧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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