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枝平平無奇的原子筆。你在香港任何一間的文具店裹,也可以見到我的兄弟的存在,我有數以十萬的兄弟。他們的樣子和我一模一樣。有一天,有一位小女孩走進文具店,走到我的面前,她便立刻抱起我,並檢查我身上有沒有傷痕,之後便立刻買了我回家。可能這便叫一見鍾情吧!
自從那天起,她便做了我最要好的好朋友。而且我們總是形影不離,只要有她的地方便有我的存在;只有我的地方便有她的存在。每次上課的時候,她都用我來抄寫筆記。回到家後,她便會立刻拿我出來做功課。每次當她做完功課後,我便會感到心力交瘁,疲倦不堪。每次當我想去回我的房間呼呼大睡的時候,她都會抓著我替我洗澡,在我睡覺之前,她總會親吻我,令我感到十分幸福。
可惜,三個月之後我的生命以響起警號。我的心臟裹的血是我工作的原動力,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我的血便隨著我每天為主人工作,而一天一天地流去。雖然我的心臟裹還剩下少量的血,但我自知兩個月後,我的血會完全耗盡
,到那時候我便不能為主人工作,主人知道後,一定會拋棄我的。
這一天終於來了,在上課的時候我為了替主人工作,連最後的一滴血也給了她,因為這樣害她不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功課,害她給老師狠狠地罵了一頓。所以她氣得把我扔到房間的某一個角落,那時我己經十分絕望了。我的主人可能因沒有我陪伴她一起做功課,所以感到十分不方便和寂寞。
所以,她在第二天幫我找來一個新的心臟,並替我換掉了舊的心臟。我又可以繼續替主人工作和服務了。雖然我曾經被主要拋棄,但我們的友誼不但沒有減退,還増加了許多。現在她除了親吻我之外,她還會跟我一起談心事。我現在比以前還要幸福好幾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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