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這個名字的由來是在公元200期間,羅馬皇帝克勞狄二世禁止年輕男子結婚。他認為未婚男子可以成為更優良的士兵。一位名叫瓦倫丁的教士違反了皇帝的命令,秘密為年輕男子主持婚禮。傳聞說瓦倫丁於公元269年2月14日被處決。在公元496年,教宗聖基拉西烏斯一世在公元第五世紀末廢除了牧神節,把2月14日定為聖瓦倫丁日。這個節日亦即是情人節。
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情人節文化,例如在美國,男性在這一天向他的女性朋友說「情人節快樂」已經沒有特別的感情關係,而逐漸演變為有如公開場合的打招呼的形式。但男性較少在公開場合對另一位男性如此打招呼;在沙地阿拉伯,因他們信奉伊斯蘭教,而西方情人節被認為是一個帶有濃重基督教色彩的節日,宗教警察在情人節臨近取締被認為是和情人節有關的商品;在香港,受到西方文化長期影響下,慶祝情人節已有多年歷史。男女會互贈禮物,男送女的標準禮物通常是鮮花、朱古力、首飾等,女送男的一般是手錶、領帶等男士服飾並且常會到餐廳享用燭光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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