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剪報

報紙內容:香港中國婦女會旗下馮堯敬紀念中學的一名前女教師鄺皓凝,因不滿學校強制要求女性教師一定要穿裙子上班,但校方卻對同校男教師的服飾上沒有特別要求,她感到不公平,她堅持着一個信念:「其實自己可以逆來順受,但自己不想助長歧視」,所以透過平機會入稟法院狀告學校性別歧視。雙方拉鋸了三年,終於在今年六月達成和解,學校願意作出賠償和向鄺皓凝書面道歉,並承諾改善校內衣著守則,事件成為首宗學校對女職員衣著規限獲得平反的個案。


感想:我覺得那個女教師很勇敢,她可以為不想助長歧視,和校方對持三年,我想假如是其他人遇到這樣無理的要求,他們應該會選擇逆來順受,也不願失去工作,光是她那一份堅持實在是難能可貴。就這件事來說,鄺皓凝替女性的權益打了一場勝仗,她維護了女性的權益,真振奮人心!此外,我覺得那所中學的校長很不該,現今已是一個男女平等的社會了,為什麼只對女教師的服飾才有要求,而男教師卻沒有呢?女性並不只是穿裙子才顯得端莊,更何況做教師的穿裙子很不方便,因此,我認為鄺皓凝沒有做錯,錯的只是該校的校長,那名校長的思想不應再這樣守舊、食古不化,她沒有權力去阻止女教師穿褲子。我認為女教師們想穿裙子抑或是穿褲子,就應由她們各自選擇,不應諸多限制。

3 則留言:

  1. 女教師鄺皓凝簡直就是現代男女平等的一個好例子!傳統的觀念已經與現代大大不同了。所以我覺得女教師鄺皓凝是為女性的權益打開了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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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們的思想應該與時並進,因為舊的思想在現今已經不合時宜
    舊的思想套用在現今的社會,只會讓人覺得你食古不化,一點也不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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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幸好通識課沒叫我們為此事件作專題報告!)女教師是否穿裙子,個人認為跟本不會影響教學質素,其實只要穿得端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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