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重要的財物必須保管好

所謂重要的財物必須保管好,若果一不留神便可能發生以下昨天的一件令人感到悲哀事件:
銅鑼灣廣場一家咖啡店,昨中午一名外籍顧客飲完咖啡,赫然發現放十三隻名表的公事包不翼而飛,懷疑被人順手牽羊,事主稱公事包內的手表連同現金,合共損失約二百三十八萬元。
事發現場為銅鑼灣軒尼詩道銅鑼灣廣場一期,失竊的外籍事主Paula,五十五歲,事後在現場向警員講述經過,再到灣仔警署錄取詳細口供。
事主報稱其公事包內,放有十三隻總值三十萬美元 (約值二百三十四萬港元)的名表,以及現金五千美元(約三萬九千港元),警方正調查是否熟人犯案偷走名表。昨日中午,他拿著公事包到咖啡店,坐在一張沙發飲咖啡,及至中午十二時三十五分,事主準備離去,發現公事包失去,連忙通知店員及報警。警方到場後曾經查看咖啡店及商場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又搜查附近街道的垃圾桶,惟無發現。警方相信有「扒手」趁他一時大意趨前盜走。

偷竊的人雖然可惡,但很多時是被偷竊的人的一時大意或疏忽才令到小偷有機可乘,順利偷得到財物。防人之心不可冇,害人之心不可有。電視台也經常播出那個告訴人要小心保管好財物的廣告,不要把財物放在當眼處,要將貴重的物品放在貼近自己和不會露出的地方。
上述的那個外籍顧客,是因為他的一時大意而令到小偷有機可乘,而且他更不應該一次帶那麼多的名表和現金外出和到咖啡店飲咖啡。所以大家平時不要養成大意的習慣,習慣對人的影響十分厲害。如果你平常經常不見東西,連小小東西也管理不好,可能以後便好像以上的事件,失去很貴重的東西。
我曾在廣州地鐵車箱目睹過一宗偷竊事件。那個小偷想偷一名乘客的手提電話,但剛好列車到站,那名乘客要離開,小偷失手把電話掉在地上,那位乘客才免於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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