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劉曉波獲諾獎 中國指褻瀆

內容:中國被囚人士劉曉波獲選為今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中國政府指摘劉曉波獲獎是對和平獎的褻瀆。
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表示,劉曉波長期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國爭取基本人權,所以頒發和平奬給他。而諾貝爾委員會一直相信,人權與和平是有密切關係的。
委員會更指中國違背了其所簽署的幾項國際協議,以及該國自身關於政治權力的法規。中國憲法第35條明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遊行與示威自由。」實際上,中國人民在享有這些自由上大見限縮。
委員會表示,爭取在中國享有普遍基本人權的運動,廣獲海內外中國民眾支持。劉曉波雖遭判重刑,但已儼然成為中國爭取人權廣大運動的最重要象徵。
在獲奬消息公布後,中國傳媒及網站封鎖消息,外交部發言人更批評諾貝爾委員會把今年的諾貝爾和平奬授予劉曉波,完全違背該獎項的宗旨,也是對和平獎的褻瀆。諾貝爾委員會授獎劉曉波與諾貝爾和平獎宗旨背道而馳,也會給中挪關係帶來損害。中國更傳喚挪威駐中國大使,抗議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發和平獎予劉曉波。
意見:我認為中國政府向諾貝爾委員會抗議劉曉波獲得和平獎是不對的,因為劉曉波積極爭取人權行為值得我們敬佩的,所以諾貝爾委員會頒發和平獎給劉曉波是言之有理。

3 則留言:

  1. 嘩,你都很強喔,用16行作文章內容,但只用3行作個人見解,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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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幸好諾貝爾委員會沒有聽從中國政府的說話,更改獲獎的人。而劉曉波沒有使用激進的方法爭取人權行為,這是符合和平獎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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