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公屋寬敞戶 一人住三百八十呎

內容︰
公屋「寬敞戶」在過去年升近成,達萬六千戶,其中五百五十個超級寬敞戶更人住兩房公屋,獨享約三百八十呎居住面積,不少是父母雙亡的中年單身者。
有學者指當局可能要處理數十年才能解決寬敞戶問題。房署未來兩年不擬鐵腕解決,只斥逾千萬津貼他們遷走。
本港現約有七十萬公屋戶,近百分之七屬寬敞戶。據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文件,即使扣減七千八百個已調遷的寬敞戶(包括一千八百嚴重寬敞戶),寬敞戶仍由二零零七年的三萬五千五百戶,升至今年的四萬五千九百戶,當中一萬四千八百戶是沒有長者或殘障成員的。
房委會擬在未來兩年斥一千零二十萬元津貼三千人均面積逾三十四平方米的寬敞戶優先調遷,而人均面積逾三十五平方米(約三百七十七呎)的達五百五十戶,大部分屬一人佔用兩房單位。
對於房署把嚴重寬敞戶由三十五平方米減至三十四平方米,但由於市區公屋單位有限,尤缺大單位,確需騰空大單位,但要求調遷時要顧及居民工作及醫療需要,另建公屋才治本。
九十年代中公屋編配較寬鬆,且隨著子女長大取消戶籍,未來寬敞戶增長必會加快。房署在過去年只處理百分之七十七嚴重寬敞戶,即約一千八百這是停建居屋的惡果,令有能力的富戶及寬敞戶失去出路,減低公屋流轉,如今只可增加寬敞戶調遷誘因。
  (來自經濟日報
意見︰
我認為調遷未能解決現時公屋不足的問題。調遷只能空出大單位給其他人數較多的輪候的人士,而小單位則有更多被調遷的人入住。這樣算下來,有人入住的單位數量無增無減,只能讓較多人一同申請公屋的人優先入住,而對單人申請公屋的人並不公平。而調遷需時,而房署的處理速度又不快,顯然調遷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到了未來,當那些單身人士組織家庭後,又要申請更大的公屋;而當他們的子女長大成人,要搬走,而原來的父母就成了寬敞戶,又要搬走,這時又多一筆新申請公屋和一筆調遷的申請。現時既然有十三萬人在輪候公屋,政府應想一想,到底現有的公屋數量是否足夠?而以現時房署的速度,是否能夠處理數以十萬計的申請?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是不的話,其實政府能夠取消停建公屋的指示,並復建公屋,以解決現時公屋數量不足和樓價過高而令很多市民不能有一個容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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